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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办理独子费审核程序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量:

一、办理条件

1.职工为独生子女父(母)且有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未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领手续。

二、所需资料

1. 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三、办理审核流程

1.职工携带以上资料交至医务室完成汇总;

2.校内审批,公示;

3.报教育局审批;

4.审批完成后兑现待遇。

备注:因每位职工情况不同,办理中若有特殊情况会电话联系沟通。

请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携带好以上资料,交至港务校区医务室。电话:8809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