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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院(港务)外聘职工公寓管理制度
2024-08-06 09:55  

为了加强外聘职工公寓的管理,营造文明、舒适、和谐的公寓及校园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申请人资格

(一)港务校区在编在岗的外聘职工,因工作需要值夜班或家庭住址在三环以外乘坐通勤车不方便的人员。

(二)餐厨、外包服务人员。

(三)有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外聘和单身职工

二、申请程序及管理要求

(一)凡符合住宿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入住申请表,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交到房产物业科,统一呈报给后勤基建处领导审批后,按每间宿舍6人安排入住。

(二)房产物业科为餐厨配备宿舍5间,由餐饮公司自行分配人员并管理,房产物业科每月收取5间宿舍费用;房产物业科为外包服务人员配备宿舍5间,由外包公司自行分配人员并管理,房产物业科每月收取5间宿舍费用。

(三) 所有入住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安排人员入住,如因特殊原因须书面形式报告房产物业科,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和入住;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宿舍。

(四)宿舍楼内设施设备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准随意拆卸或挪往他处;不准在公寓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带子女或家属同住;不准强占房间或将床铺转让他人居住;不准在通道内堆放杂物及个人物品;不准开设炉灶。

(五)住宿人员办理退宿时,应告知宿舍管理员,双方共同清核宿舍内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无争议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六)违反以上管理要求之一的,限期改正,如未改正或不改者,责令退宿。

三、收费标准

(一)每间每月床位费50元;每间每月300元。

(二)凡有单间居住需求的人员,由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房产物业科审核,报后勤基建处处长同意后方可安排房间,每间每月按300元收费。

四、缴费办法及方式

学院财务处负责收费,住宿人员在公寓值班室用手机微信扫码“西铁院港务外聘公寓住宿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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