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港务校区师生员工安全卫生用餐,接受社会及广大学生家长监督,特制订食堂信息反馈及投诉受理办法: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健康安全营养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二、学校设立食堂信箱,收集食堂投诉意见和建议。食堂设立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接受师生监督。
三、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四、如果因卫生问题(如饭菜里夹有头发、小虫或其他杂物,餐具不洁等等)被师生员工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按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止停业整改或辞退。
五、如果因服务质量问题(如服务态度差、刁难谩骂师生员工等等)被师生员工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按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止停业整改或辞退。
六、接到师生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七、投诉电话:伙食科办公室:8809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