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堂燃气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人身及食堂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食堂燃气及其它气体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使用安全。
二、燃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改进必须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单位实施。
三、燃气设备的安装、改进必须满足食堂安全使用要求。
四、使用燃气设备时必须是专人操作,使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懂得安全操作,能识别不安全隐患因素。
五、燃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六、燃气使用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消除隐患,不能使用的要等专业维修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后再使用,不得隐瞒或谎报情况,更不得强行违规使用。
七、在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燃气,直到隐患解除才能使用。
八、燃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九、每周进行一次燃气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每次使用炉灶之前需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燃气是否正常,并填写燃气检查表,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值班经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