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接班按下列时间进行:
(1)两班制:7:40-8:00或15:40-16:00
(2)三班制:7:40-8:00;15:40-16:00;23:40-24:00
二、交接班主要内容:
(1)运行方式;
(2)当班的操作内容;
(3)使用中的工作票,工作进度,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
(4)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
(5)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以及对缺陷和异常运行的处理经过;
(6)负荷分配及使用情况;
(7)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动作和变更情况;
(8)上级命令、指示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9)各种记录按规定填写齐备;
(10)模拟图板和实际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相符;
(11)当班工作完成情况;
(12)各种工具、仪表、文具、钥匙、记录和资料齐全、整洁;
(13)室内外卫生情况;
(14)校对时钟、试通电话;
(15)提醒接班者应注意事项及其他问题。
三、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由正值班工带领交接地点,静心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全部运行维护情况和注意事项。有疑问时应询问清楚,然后由交班人员陪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签字接班。
四、接班人员重点检查一下工作内容:
(1)查阅值班日志、工作票、操作票和有关记录;
(2)校对模拟图板;
(3)检查设备及变更情况;
(4)检查设备是否有缺陷及异常情况;
(5)检查负荷情况;
(6)试验信号并检查各种信号;
(7)检查设备是否清洁和室内外卫生;
(8)检查温度、应立即冷却装置情况;
(9)检查温度、应立即冷却装置情况;
(10)检查各工具、仪表、文具、资料、钥匙和安全用具及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整;
(11)装有蓄电池的单位,还应检查蓄电池的电压、比重、温度、浮充电流及直流绝缘。
五、如交接班时间已到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迅速报告站长或上级,并坚守岗位,到接班人员或上级指派的代理人员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
六、交班时间以钟表的最后一声钟响为准,一切手续必须办理妥当。如因事前准备不好而拖延交接时间或遗漏交接项目,应由交班者负责。
七、不得无故拖延或提前交班。如需进行事故处理或重要的倒闸操作,经站长同意后,可适当变更交接班时间。
八、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异常现象,仍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九、接班后,值班工应根据负荷、天气、维护周期、当日工作等,做出事故预想,定出当班工作计划。
十、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精神异常时,应拒绝其接班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