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基建处(2022)

常用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处室规章制度>>正文
过期防疫物资管理办法
2024-08-06 10:24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使用管理,确保医务室过期防疫物资的有效管理,确保物资的有效使用,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台账

应建立过期防疫物资台账,详细记录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二、定期检查

应定期对过期防疫物资进行清点检查,确保物资的安全使用。

三、标识明确

对于过期防疫物资,应设立专门的区域进行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过期物资标识,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四、回收利用

对于过期的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防疫物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回收利用。例如,过期的口罩、一次性检查手套、一次性帽子可以用于非医疗场合的使用。

五、销毁处理

对于已过期的防疫物资,应进行登记造册,并上报科长,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销毁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六、信息报告

应定期对过期防疫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包括物资的购买、使用、报废等情况,以便于处室领导了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