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电梯突发事件(困人故障或事故,下网)的防范,及时有效处置电梯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建健对安事的救援体系利运行机制,规范和搬导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教灾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定和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突发重大事故预案。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电梯应急指南》《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故障或事故。
故障或事故类别包括:剪切、坠落、冲顶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分夺秒,全力组织抢修,及时安抚乘客,尽快恢复运行,实行应急运行优先,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减小社会负面影响。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积极采用先进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电梯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建立电梯事件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保证电梯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有序、高效处理;
(3)应会同合约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针对电梯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引发突发故障或事故类型,制定完整、可靠的应急处置措施。
3.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
(1)电梯突发事件救援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流规范、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整合资源、平成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实行领导问责制。
(2)在电梯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上,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救援、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方式。
(3)以自身救援力量(学院和维保单位的持证专业人员)为主,争取当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和完善协作机制,整合救援装备和人员,依托和利用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实施最有效的应急救援。
二、急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成立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长的领导下进行应急救援。
(二)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 总指挥长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和修改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负责对外联络、对内协调;组织请求社会救援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的开展情况,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在总指挥长的领导下,按照分工迅速查明电梯突发事故的原因、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方案,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长审定,传达和组织实施审定后的救援方案。负责预案的演练考核工作、负责救援设备的选型购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3.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救援管理办公室,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分管四个小组(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减具体工作小组):乘客营救及医疗救治组、设备抢修及后勤保障组、人员疏导及安全保卫组、信息采集发布及善后处理组。
4.乘客营救及医疗救治组:组长由后勤基建处处长担任,组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及经过严格应急培训的电梯作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营救受困乘客及现场救治伤员,按照伤病程度妥善安排救治措施,确保伤情不再扩大。
5.设备抢修及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基建处处长担任,组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维保人员、经过严格设备操作和应急培训的电梯作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电梯抢修和应急时的后勤物资供应及设备监测等工作。
6.人员疏导及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保处处长担任,成员学工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工会主席、教务处处长,小组成员组织调配相关科室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协作,做好现场保卫警戒、秩序维护、道路疏通、人员疏散、撤离等工作。
7.信息采集发布及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宣传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安保处、工会、教务处、党政办、后勤基建处组成,小组成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负责事件的信息收集、信息发布、宣传工作;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与保险公司的理赔等事故处理工作以及负责现场通讯、服务,联系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善后工作。
(三)工作纪律
1.参加现场救援人员的行动须严格按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进行,未经总指挥长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原预案。
2.事故报告实行快报制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逐级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迟报或瞒报,否则,视情节给予处分。
3.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预案实施,凡接到应急教援专项预案启动的命令通知后,行动迟缓、畏缩不前、措施不力、致使突发事件蔓延扩大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单位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的义务和责任。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总指挥长有紧急调配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的权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
三、预防预警
(一)受困乘客
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取下列顺序方法对外传递相关信息:
(二)利用电梯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将受困信息传递给电梯所在大楼管理机构、值班室或电梯维保单位。
(三)利用手机,拨打电梯轿厢内公布的救援电话,将救援信息传递给电梯使用单位或电梯所在的大楼管理机构、值班室或电梯维保单位。
(四)利用手机,直接拨打“96333”,将救援信息传递给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
(五)利用手机扫描“96333”,标示牌的二维码,填写救援信息发送给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
(六)通过直接喊话或敲打电梯侧板的方式,将救援信息传递给电梯轿厢外面的人员。
在等待救援过程中,被困乘客应耐心等待,不应采取扒门等危险行为。
四、公众
在收到或发现电梯乘客受困救援信息后,应立即将救援信息传递给电梯所在大楼的管理机构、值班室、电梯维保单位或直接向“96333”“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