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管理,保持校园的美丽和谐,防止在校园内乱搭乱建和随意施工的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后勤基建处负责审批校园建设规划,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都不得违反校园建设规划。
第二条 后勤基建处是校园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各校区(处室)自行组织的房屋和构筑物的改造、装修等小型土建项目,凡涉及原有结构改变、原有功能改变、原有外立面改变,原有景观改变的情况,都必须事先报后勤基建处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安全问题的,后勤基建处应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在本规定发布前已开工的项目应在本规定发布后30天内补办有关审批手续;未开工项目一律先审批、后开工。外来单位进入校园施工审批表见附件。
第五条 凡未经学院职能部门批准擅自施工或发生违反校园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将追究当事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规定与学院以往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外来单位进入校园施工审批表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外来单位进入校园施工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