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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西铁院〔2024〕5号)
2024-08-04 14:22  

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统一领导下,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

(一)学院发生的各类中毒事件。

(二)学院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疫情。

(三)学院所在地区突发的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四)学院所在地区突发的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本预案适应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组织管理

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负责的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长:施利民 党委书记

赵春平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邓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任治军 党委副书记

安学武 党委委员、副院长

     党委委员、副院长

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

任:熊 奇(兼)

员:其他各院部处室负责人

下设5个工作组: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党政办公室主任张爱民

党委宣传部部长王琛

负责组织协调、信息网络上报工作

(二)学生应急处置小组

学工部部长李栋

团委书记兼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李妮

负责组织学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党委宣传部部长王琛

学工部部长李栋

团委书记兼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李妮

负责职工和学生及家长们的沟通及心里情绪疏导工作

(四)突发事件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组

后勤基建处处长任卫东

安全保卫处处长毛卫军

自强综合管理处副处长李勇

临潼校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张军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

(五)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基建处副处长李永辉

后勤基建处卫生防疫科科长朱昳璠

自强综合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窦蓉

龙首校区综合科科长李洁

临潼校区总务科张源

成员:医务室全体医务人员

负责医疗救护和医疗物资储备工作

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预能力。

(三)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及时向当地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和饮用水的管理,抓好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加强对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餐具消毒和食品留样等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因水污染、餐饮卫生情况造成疾病传播。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加强建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板报、橱窗、广播、校园网等载体,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件、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危害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机制,根据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西安市港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港务区公共卫生中心建立联系,收集学院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学院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中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暴发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两小时之内向港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陕西省教育厅及地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院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院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情况下的反应。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院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和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院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院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院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校内传染病疫情、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学院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做好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1.要建立重大、紧急疫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港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及省教育厅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二级学院,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院停课放假,学院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师生采取必要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和学院卫生所医生开具的复课证明并不再存在传染病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与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7.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我院发生校园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3.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九、保障措施

()组织机构保障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由学院医务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人力资源保障

学院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院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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