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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西铁院〔2024〕6号)
2024-08-04 14:12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负责的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长:施利民 党委书记

赵春平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邓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任治军 党委副书记

安学武 党委委员、副院长

     党委委员、副院长

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任:熊 奇(兼)

副主任:张爱民 林颖君 赵铁民 滕  李  

毛卫军 任卫东

员:各院部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四)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保证学院教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六)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食品。

(七)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院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 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人事处、学工部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因健康原因缺勤者了解情况,查明缺勤原因,汇总至医务室。由医务人员分析、研判,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严格执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非典、禽流感):立即报告(2小时以内)

乙类传染病爆发(3例以上):立即报告

以上二类同时报告区疾控中心。

乙类传染病、疑似病人:6小时内报告

丙类传染病(水痘、风疹)24小时内报告

港务校区医务室电话:88092120 报告人:徐悠

自强综合管理处医务室电话:88092225

临潼校区医务室电话:81366285

港务区公共卫生中心电话:83332428

临潼区公共卫生中心电话:83819325

莲湖区公共卫生中心电话:无

新城区公共卫生中心电话:89106955

市教育局体艺处电话:86789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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