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港务校区内浴池、理发室的监督管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院师生提供便利优质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浴池、理发室应公示张贴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及顾客注意事项,牢记“安全重于泰山”,始终围绕安全与服务加强浴池、理发室的用水、用电等规范管理,确保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聘员工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件等,由浴池、理发室自行承担。
二、浴池、理发室工作人员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服务礼仪,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三、浴池、理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做到着装整洁干净,热情招呼服务对象,禁止在浴池、理发室内喝酒吸烟,服务过程要规范,保持文明良好的服务形象。
四、浴池、理发室经营依合同管理。浴池、理发室工作人员要做好营业前的场地通风换气、清洁卫生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放营业。浴池由于季节、电力等原因需要调整开放时间时,要做到事先通知。
五、浴池、理发室内注意公共卫生。做好浴池整洁、不乱扔堆放杂物,做好理发、洗浴用具按行业服务标准的彻底消毒清洗工作。建立健全保洁制度,确保室内清洁卫生,空气新鲜,环境舒适。
六、浴池、理发室工作人员,应对服务相关设施、工具、电器、使用、服务等情况每日进行检查,维修与更换,自觉维护好浴池、理发室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加强对浴池、理发室的用水用电管理,定期检查设备,浴池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洗浴人员用水状况,督促其节约用水,并注意检查管道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安全。
八、浴池、理发室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