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后勤基建处办公印章的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的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的使用
后勤基建处印章,由后勤基建处综合办管理,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严格履行用印手续。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一)以后勤基建处名义上报学院领导及向学院各相关部门发送的各类申请、材料等;
(二)以后勤基建处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
(三)向学院外相关业务单位发出的函件;
(四)各类常规性部门报表;
(五)经后勤基建处主要负责人批准的其它需要使用办公印章的文件及材料。
三、印章使用程序
(一)以后勤基建处名义上报学校领导及向学校各相关部门发送的各类公文、函件、合同会签、工程验收等需要加盖办公印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后勤基建处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方可用印。
(二)向学院外相关业务单位发出的函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方可用印。
(三)其他需要使用办公印章的文件及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方可用印。
四、印章的管理
(一)办公印章须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专人负责,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为盖印。
(二)办公印章须在办公室内使用,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学院外使用。
(三)办公印章不能外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其责任由印章管理人员承担。
(四)印章保管人员离岗时间或节假日期间,其他值班人员代为使用印章,要做好交接手续,做好用印记录,以备检查。
(五)本办法由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
附件:后勤基建处印章使用申请表
后勤基建处印章使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