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具体工作。
2.按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做好教职工、离退休职工申报、支取住房补贴的工作。
3.按照西安市房改文件要求,做好职工房屋权属证的变更、换证和新证发放的具体工作。
4.做好学院房屋资产使用情况的调查工作并建立台帐。
5.按与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校园环境、进行要求、检查及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按照与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对校园内绿化养护、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对学院单身公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8.港务校区超市、浴池、理发室进行日程检查工作,并对其进行日常维修工作;从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卫生、价格等方面要求商户严格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负责港务校区、自强校区职工宿舍、外聘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家具的调整和零星修缮工作。
10.按照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对申请入住的职工,做好本人申请表填写、部门审批,安排及相关制度、要求和签订住宿承诺协议等工作。
11.负责对家属院各项工作的督导。
12..做好家属院维修的项目现场确认检查工作。
13.对家属院化粪池、下水道清掏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14.做好家属院落实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具体工作。
15.负责学院自强校区、南郊家属院、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
16.按照《学院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学院出租房屋安全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学院出租房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制度》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7.每月对出租房屋的水电费进行收缴工作。
18.定期对学院门面房租赁费的进行收缴工作。
19.与学院门面房各商户签订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工作。
20.对学院门面房承租商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其合法经营;学院出租门面房日常维修工作。
21.协调各家委会日常管理工作。
22.落实家属院社区、街办及学院要求,及时传达相关政策,负责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业主纠纷,协助维护小区治安,并且向学院反映业主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3.负责对家属院的督导、协调工作,处理临时突发的事宜,如遇较大事件按程序及时向科室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4.新生服装备品的考察、发放工作。
25.教职工值班所需备品的采购工作。
2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